声明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年11月29日

我公司施工员董晓欢(身份证号:220284198304236430)已于2024年5月1日从我公司离职,并于2024年5月31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,其个人名义及以我公司名义承揽的项目产生的债务(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、拖欠材料款、机械费等)及其他经济纠纷,均与我公司无关。
特此声明。

吉林隆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

声明公告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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